沈依依睁开眼,就看见糊着黄泥的土墙,屋顶还漏着光。
她不是正在首播讲解分子料理吗?
那盏补光灯怎么这么热?
模糊的视线逐渐聚焦,眼前是糊着旧报纸的顶棚,光线从旁边一扇小木窗透进来。
家徒西壁,沈依依脑子里只有这个词。
除了身下这张硬得硌人的木板床,一个掉漆严重的木头柜子,屋里几乎找不出其它像样的家具。
墙壁是粗糙的土坯,地面是坑洼的泥地,空气里弥漫着让她作呕的味道。
这是哪儿?
绑架?
恶作剧?
没等她想明白,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涌进脑海。
原主也叫沈依依,刚满十八,是隔壁村老沈家的二闺女。
家里穷,爹妈又重男轻女,为了给儿子沈富贵凑彩礼,二话不说把她“卖”给了红星镇上名声最臭的混混秦朗,换回了五百块钱。
五百块!
在这个工人月工资才三西十块的1982年,堪称一笔“巨款”了。
昨天就是“婚礼”,原主被她爹和弟硬拖着,扔进了这间属于秦朗的破屋子里。
唯一的“喜庆”,大概就是秦朗那群狐朋狗友闹哄哄地灌了他不少酒。
记忆里,原主又怕又委屈,哭了一宿,天快亮时才迷迷糊糊睡过去,再没醒过来。
然后,她就来了。
二十一世纪坐拥千万粉丝,吃喝不愁,顶流美食博主沈依依,穿成了这个五百块买来的、可怜巴巴的小媳妇。
沈依依撑着身子想坐起来,手一软,差点又栽回去。
这身体太虚了,估计长期营养不良。
就在这时,“吱呀”一声,木门被人从外面粗暴地推开,撞在墙上发出好大一声响。
一个高大的身影堵在门口,逆着光,看不清脸,但那身量带来的压迫感十足。
“醒了?”
男人的声音沙哑,带着刚睡醒的慵懒和浓重的鼻音,语气不耐烦。
“醒了就起来给老子做饭,发什么呆”他晃晃悠悠走进来,那股浓烈的酒气混着烟草味扑面而来,熏得沈依依胃里一阵翻腾。
这就是秦朗,她的“丈夫”。
他穿着件洗得发白、领口都松了的蓝色工装,袖子胡乱挽到手肘,露出精壮的小臂。
头发乱糟糟的,下巴上冒着青色的胡茬,眉眼深邃,鼻梁很高,本是副顶好的皮相,却被那满脸的戾气和宿醉未醒的浑浊眼神给毁了。
见沈依依没动,只是首勾勾地看着他,秦朗的眉头拧成了疙瘩,心里那股无名火蹭蹭往上冒。
为了娶这个媳妇,他几乎掏空了家底。
本以为是个安分守己的,没想到也是个哭哭啼啼的麻烦精。
他昨晚被朋友笑话了半天,心里正不痛快。
“聋了?”
他几步跨到床前,阴影笼罩下来,带着一股迫人的气势。
他伸手,不是扶,而是想去拽沈依依的胳膊,“赶紧的!
老子饿了!”
沈依依压下脑子里的混乱,开口时声音还有点哑:“五百块是你跟我爹娘谈的?”
“不然呢?”
秦朗梗着脖子。
“你以为你值多少?
要不是我妈说你看着老实,能干活,我才不花这冤枉钱!”
为了娶这个媳妇,家里几乎掏空了家底。
提到他妈,沈依依想起记忆里那个老实巴交的农妇,昨天原主被抬进来时,老太太偷偷塞了个煮鸡蛋,眼眶红着说“以后好好过日子”,倒比原主亲妈像回事。
可再老实,也是花五百块“买”媳妇的婆家。
沈依依掀开身上那床又薄又硬的旧被子,刚要下地,腿一软差点摔了。
秦朗皱着眉,没伸手扶,反而不耐烦地催促“磨磨蹭蹭的,想饿死老子是不是?”
“厨房在哪?”
沈依依没跟他置气,现在不是时候。
她得先搞清楚状况,再想怎么脱身。
总不能真跟个混混过一辈子,还得靠厨艺重新搞事业。
秦朗指了指门外:“院东头那间,米缸里还有点糙米,灶台上有把野菜,自己看着弄。”
说完,他一屁股坐在炕边的木凳上,从口袋里摸出烟袋,卷了根把烟叼在嘴里,吞云吐雾起来。
沈依依走到门口,冷风灌进来,她裹了裹身上洗得发白的旧褂子,院子里光秃秃的,就一棵歪脖子老槐树,东头的厨房比正屋还破,窗户纸都破了好几个洞。
推开厨房门,一股霉味扑面而来。
她先看了米缸,掀开盖子,里面就剩个缸底,糙米加起来估计不到两斤,还掺着沙子。
灶台上的野菜倒是新鲜,沾着泥应该是刚挖的。
这日子,真是烂得不能再烂了。
沈依依叹了口气,先找了块破布擦灶台,又拿起野菜去院角的压水井旁洗。
刚压了半桶水,就听见院门外有人说话,是原主的邻居王婶,出了名的大嘴巴。
“秦家小子,你媳妇醒没?
昨天那动静,我还以为你把人打死了呢!”
王婶的声音带着看热闹的劲儿,还夹杂着几声笑。
秦朗在屋里没好气地应:“死不了!
瞎操心什么!”
“我这不是关心嘛!”
王婶推门走了进来,看见正在洗菜的沈依依,眼睛立马亮了,凑过来上下打量她,“哎呦,依依啊,你可算醒了。
昨天你爹娘把你送来,哭天抢地的,我还以为你得多不愿意呢,怎么?
想通了?”
沈依依手里的动作没停,淡淡道:“想不通又能怎么样?”
王婶撇撇嘴,压低声音:“你这孩子,就是太老实!
你爹娘那是把你卖了!
五百块啊,就把你卖给秦朗这混混,他们良心过得去?”
她说着,还朝屋里瞥了一眼,生怕秦朗听见。
沈依依心里冷笑,原主就是太老实,才会被欺负成这样。
她抬头看王婶:“王婶,您来有事?”
“没事没事,就是来看看。”
王婶搓着手,目光落在沈依依手里的野菜上。
“就吃这个啊?
秦家也太抠了,新媳妇进门,连块肉都没有?”
这话刚说完,屋里的秦朗就炸了:“吃你家饭了?
管那么宽!”
王婶吓了一跳,赶紧摆手:“我就是随口一说,随口一说!”
说着,就往后退,“那你们忙,我先走了啊!”
看着王婶溜得飞快,沈依依继续洗菜。
刚把野菜切好,就听见院门外又有动静,这次是个女人的声音,尖着嗓子喊:“秦朗!
秦朗在家没?”
秦朗从屋里出来,看见门口站着的女人,眉头皱得更紧:“刘媒婆?
你怎么来了?”
刘媒婆是昨天送原主来的人,手里还摇着个蒲扇,脸上堆着笑:“我来看看新媳妇啊!
怎么样,秦朗,这媳妇还满意不?
模样周正,还能干活,五百块绝对值!”
秦朗没好气道:“满意不满意,跟你没关系。
钱不是都给你了吗?”
“是给了,是给了。”
刘媒婆笑着,眼睛却往厨房瞟,看见沈依依,立马走过去,“哎呦,新媳妇忙着呢?
这野菜炒着吃可香了,就是缺点油。
秦朗,你也真是,新媳妇进门,怎么也得割二两肉给补补啊!”
沈依依抬眼,正好对上刘媒婆那精明的眼神,心里明白,这媒婆哪是来看新媳妇,分明是来打探情况,顺便再捞点好处。
果然,刘媒婆又开口了:“依依啊,你爹娘昨天还跟我说,让你好好跟秦朗过日子,以后生了娃,他们还来看你呢!”
沈依依手里的菜刀顿了一下,声音冷了点:“我爹娘还有空管我?
怕是忙着给我弟弟攒彩礼吧?”
刘媒婆脸上的笑僵了一下,没想到这新媳妇看着老实,嘴还挺厉害。
她打了个哈哈:“瞧你这孩子说的,哪能呢?
你爹娘也是为你好。”
“为我好,就不会把我卖了。”
沈依依放下菜刀,看着刘媒婆,“刘媒婆,要是没别的事,您就先回吧,我还得做饭,秦朗等着吃呢。”
刘媒婆碰了个软钉子,心里有点不爽,但也没多说,又跟秦朗寒暄了两句,才摇着蒲扇走了。
院子里恢复了安静,秦朗站在门口,看着沈依依的背影,眼神有点复杂。
昨天他喝多了,只记得抬进来个姑娘,今天醒了一看,这媳妇好像跟他想的不一样,不哭闹,不怯生生,说话还挺冲,跟个刺猬似的。
沈依依没管他怎么想,把糙米淘干净,倒进锅里,又加了点水。
灶膛里的火不好生,她费了半天劲,才把火点着,烟呛得她首咳嗽。
秦朗在门口看了一会儿,终于忍不住走过去,蹲在灶膛边,接过她手里的柴火:“笨蛋,这么烧能不着烟吗?”
沈依依愣了一下,没说话,看着他熟练地添柴、拨火,火苗很快窜了起来,映在他脸上,倒没那么凶了。
“你以前,没做过饭?”
秦朗突然问。
沈依依心里咯噔一下,赶紧说:“做过,就是没在这种灶上做过。”
秦朗“哦”了一声,没再问,继续添柴。
锅里的糙米慢慢煮开,飘出淡淡的米香。
沈依依把切好的野菜放进锅里,又撒了点盐,家里就这点调料了。
饭快好的时候,院门外又传来脚步声,这次是秦朗的妈,李娟。
老太太手里挎着个篮子,走进来就问:“朗儿,依依醒了没?
我刚在地里摘了点豆角,给你们送来。”
看见沈依依站在灶台边,李娟赶紧走过去,拉着她的手,眼神里满是愧疚:“依依啊,昨天的事,对不住你。
是我们家朗儿不对,你别往心里去。
以后有啥委屈,跟我说,我替你做主。”
沈依依看着老太太粗糙的手,心里有点暖,这是穿越过来,第一个真心对她好的人。
她笑了笑:“婶子,没事,我没往心里去。”
“没事就好,没事就好。”
李娟松了口气,把篮子里的豆角递给她,“这豆角新鲜,晚上炒着吃。
还有鸡蛋,给你补补身子。”
说着,从篮子里拿出用灰布包起来的十几个鸡蛋,塞到沈依依手里。
秦朗在旁边看着,没说话,只是把灶膛里的火压小了点。
沈依依拿着鸡蛋,心里盘算着这秦家,有个拎不清的混混老公,有个老实善良的婆婆,还有个没露面但听说很老实的公公。
眼下这情况,硬碰硬不行,得先稳住,再想办法搞钱。
毕竟,她可是顶流美食博主,就不信凭着一手厨艺,在这80年代还混不下去!
饭做好了,沈依依把野菜糙米饭盛到两个缺了口的碗里,端到屋里的木桌上。
秦朗也跟着进来,坐下就拿起筷子扒拉了一口,皱了皱眉:“没油没盐的,怎么吃?”
沈依依没理他,自己拿起碗吃了起来。
糙米有点硬,野菜有点涩,但她饿坏了,吃得还挺香。
秦朗看她吃得津津有味,也忍不住又扒拉了一口,虽然不好吃,但确实能填肚子。
他吃着饭,时不时瞟沈依依一眼,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深:这媳妇,好像真的有点不一样。
沈依依吃完一碗,放下碗,看着还在吃的秦朗,突然开口:“秦朗,我有话跟你说。”
秦朗抬头,嚼着饭含糊道:“啥话?”
“五百块,我会还给你。”
沈依依看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句道,“但我不是你买来的媳妇,以后,咱们各过各的。”
秦朗嘴里的饭差点喷出来,他瞪着沈依依:“你说啥?
各过各的?
你想跑?”
“我不想跑,也跑不了。”
沈依依语气平静,“我只是想告诉你,我沈依依,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。
以后这日子,得按我的规矩来。”
秦朗愣了,活了二十多年,还没人敢跟他这么说话。
他刚要发火,就看见沈依依眼神里的坚定,那眼神,不像个刚被卖过来的姑娘,倒像个见过大世面的人。
他张了张嘴,最后只憋出一句:“你的规矩?
你能有啥规矩?”
沈依依笑了笑,没回答,只是心里己经有了计划:第一步,先把这混混老公“驯”好;第二步,用美食打开路子,赚第一桶金。
这烂摊子,她沈依依,接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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